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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由探索类)2026年度自然科学研究和青年科学研究项目申报

支持对象

1. 本次申报不预设研究方向,申请人须在自然科学领域范围内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领域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命、地球、工程与材料、信息、医学。聚焦我省战略发展所需,统筹数学、物理学、化学、力学、基础医学等基础学科布局,支持开展目标导向的原创性基础研究,加强有组织科研,力争在主攻方向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持续培育产出标志性原创成果。

(1) 数学基础学科研究中心

① 核心数学。研究群表示论、有限p群等基础数学核心问题;研究算子理论与算子代数及其应用,探索非线性泛函分析、偏微分方程与几何流形中的基础理论;研究高维非线性动力系统的定性、稳定性、分支与混沌理论以及拓扑动力学理论。

② 应用数学。研究图像、视频处理问题中涉及的张量补全、低秩矩阵恢复等数值算法与优化理论;发展偏微分方程数值解相关理论与算法;研究有向图的结构与算法、图的结构与连通性、极值与代数图论、网络图理论及相关应用。

③ 前沿交叉数学。研究传染病传播、预测与防控等生物信息、生命科学、医疗健康等领域的数学基础理论与方法,发展数据驱动的疫情预测与防控策略评估体系;探索生态环境与气候变化等领域相关的数学建模与计算方法;研发能源、军工、流体力学、人工智能、金融等工程应用中的算法与软件;发展多智能体系统控制中的数学理论与方法。

④ 数据科学与统计学交叉。研究大数据统计推断理论和方法及其相应的概率极限理论;研究高维数据的统计建模与因果推断,探索大维数据的非线性相关度量、超高维特征筛选与降维方法;研究时空数据理论建模、机器学习及人工智能的医学应用,探索医学图像分割技术,为医学影像判读、疾病诊疗智能技术及医疗数据融合分析提供技术支撑。

(2) 物理学基础学科研究中心

① 光量子物理。研究光与物质相互作用产生高维量子纠缠态、拓扑光量子态等新奇量子态的基础理论,探索新效应、新机制,验证新方法;开展高速率量子密钥分发、高效量子存储与中继的基础理论与实验研究;发展可实现大规模容错光量子信息处理、城域与城际量子通信网络的可行性方案。

② 原子分子物理。发展光场调控冷原子体系产生新型拓扑物态的基本理论与方案;研究量子多体系统相变、热化、多体局域化等关联效应的新机制;研究具有扩展性、高度可控的量子模拟、量子计算基本原理与方案。

③ 精密测量物理。研究突破标准量子极限的精密测量理论与方法;研究基于非经典量子态的里德堡原子电场传感基本原理;研究量子增强原子磁力探测、时空频三域单分子量子动力学成像;研究微机电系统相干调控机制,发展电场、磁场、微波场以及加速度、位移等物理量检测基础理论;研究混沌激光分布式光纤传感在多维度、多物理场、多参量快速信号检测中的基础理论。

④ 半导体基础物理。通过界面耦合构建材料的异质复合结构,研究材料界面自旋极化对光电磁性能的调控,探索影响界面有效磁场、电场对材料自旋、能谷极化和自旋输运的机制,研究新型功能材料、器件中新的物理现象、新效应,为新型器件设计开发提供基础支撑。

⑤ 凝聚态物理。研究强关联和强自旋轨道耦合体系基础理论,在关联体系引入自旋轨道耦合和多轨道效应等,发现新的量子序和量子相变。结合固体、原子体系研究拓扑物态,拓展拓扑物理研究内容,探索强关联物理非常规超导机理。

(3) 化学基础学科研究中心

① 材料基因与化学合成。开展人工智能辅助的材料基因工程和高通量筛选技术,构建“成分-结构-工艺-性能”多维材料基因数据库及机器学习预测模型,发展AI驱动的复杂化学体系智能表征方法;开发面向高端制造的精准化学合成方法,发展原子级资源循环与绿色合成中的新试剂、新反应、新策略。

② 绿色催化与煤基高端化学品合成。建立化学-生物催化功能互补、过程协同的新体系,探究化学催化与细胞工厂耦合路径,揭示多活性中心/跨体系物质与能量传递规律,解决反应条件与生物相容性难题,实现从简单底物到淀粉、蛋白质、药物等复杂分子的高效合成;突破煤基长链烷烃及焦化苯下游高值精细化学品绿色合成关键技术;探索多物理场耦合的催化过程,结合稳定同位素示踪与原位动态解析技术,深化碳资源利用中反应机理的认知。

③ 新能源材料与能量储存。研究人工光合成及光/电驱动燃料合成的物理化学原理,探索太阳光能转化为化学能的新机制;发展绿色氢能制取与应用技术;研制新型高能量转换效率材料及高熵合金等功能材料,探究多场耦合作用下能量存储与转换的微观机制,开发高性能储能器件及系统集成技术。

④ 化学探针与生命探测。面向核酸、蛋白质及内源性活性小分子,创制高选择性与高灵敏度的化学探针及生物正交标记工具;建立无创或微创式生物活性分子活体检测方法,推进分子工程在药物研发、靶向递送、疾病早期诊断与生态环境监测中的转化应用;构建生命与环境交叉领域的化学信息学分析框架,搭建化学分子结构-生物效应-环境行为的定量构效关系知识库,研发新型生物传感界面及靶向药物递送载体。

⑤ 自旋化学与信息器件。探究自旋化学在多学科交叉前沿的应用潜力,揭示分子自旋材料中的新奇量子态与自旋极化调控机制,发展手性诱导自旋选择效应调控及自旋量子比特的化学合成与操控技术;结合机器学习与量子化学计算的智能表征方法,建立自旋化学理论预测模型,研制分子磁体及低维信息功能材料与原型器件。

(4) 力学基础学科研究中心

① 固体力学。先进材料的本构关系、强度理论与失效机理,多场耦合条件下先进材料和结构的多尺度力学行为,多功能驱动的新结构力学响应与优化设计,复合材料结构-功能一体化设计与分析。

② 工程力学。复合应力波传播理论及应用,复杂环境下岩石与土木结构的断裂、损伤与变形失效机理,煤原位低碳转化THMC作用机理及超深变质岩地层封存CO₂的渗流机理,CFD-DEM-FEM耦合算法及多场耦合工业软件开发。

③ 基础力学与力学交叉。极端环境下材料/结构的非线性动力学、实验测试与跨尺度表征技术,数据驱动与机器学习力学,多场耦合下多相流的数值模拟方法和实验测量技术,地质岩体破坏失稳的非协调变形演化及失稳前兆智能判识模型,力学生物学与生物力学建模分析及临床应用,湍流理论及优化控制。

(5) 基础医学基础学科研究中心

① 心肾与代谢疾病基础研究。聚焦山西省高发的心脑血管、肾脏及代谢性疾病,系统研究心肌损伤后代谢重编程与心脏重构的分子机制;揭示主动脉瘤与动脉粥样硬化的时空演化规律及其关键干预靶点;发展基于交感神经-免疫-代谢网络的精准调控干预策略;构建功能性肾单位类器官模型,解析代谢-炎症-纤维化的级联耦联机制;深入解析心血管关键信号通路,推动靶向药物设计与开发;研究新型心血管生物材料、靶向纳米药物递送系统及智能诊疗器械。

② 神经与精神疾病基础研究。围绕神经与精神疾病,揭示负性情绪、慢性疼痛及精神障碍的神经环路机制,并开发新型治疗药物;利用果蝇、斑马鱼、小鼠和猴等多层次模式动物,整合多组学、空间组学与多器官互作分析,系统阐明免疫、代谢、生物节律及肠道菌群在神经退行性疾病中的核心驱动作用;构建类脑器官与器官芯片平台,体外模拟脑疾病的病理生理过程,用于疾病机制解析与创新药物筛选。

③ 肿瘤与免疫基础研究。针对山西省高发肿瘤类型,建立多模态基础数据集,研究肿瘤微环境动态变化与免疫代谢重塑机制;鉴定肿瘤演进关键分子网络及基因功能异常;开发基于液体活检的肿瘤早期预警模型;构建肿瘤时空组学图谱与AI分型体系;发现新型标志物与干预靶点,建立精准诊疗一体化模式。

④ 器官与发育基础研究。应对山西省出生缺陷高发问题,研究配子形成与胚胎启动的分子调控网络;构建植入后胚胎体外培养模型,模拟关键形态发生事件;发展复杂类器官的精准构建技术;攻克类器官功能成熟的关键瓶颈,开发基于干细胞与类器官的再生修复新策略及干细胞制剂。

⑤ 中医药基础研究。立足山西省道地药材资源优势,研究气血稳态失衡引发微循环障碍的关键环节;阐明补气活血方药调节微循环血管舒缩功能及血液流变性的多靶点作用机制;构建基于气血理论的微循环生物网络调控新模型。

⑥ 前沿医学交叉基础研究。整合功能影像组学与结构生物学,研究原位揭示疾病早期标志物的新技术;开发多模态成像探针与高灵敏核酸探针,建立精准检测新方法;探索基于纳米酶技术的疾病微环境与代谢分子调控策略;构建放疗-免疫协同治疗体系,研究重塑免疫微环境的干预手段;研发肿瘤靶向硼药及可编程降解硼药体系。

2. 选题定位要求:坚持“四个面向”,坚持个人选题与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相结合,聚焦山西转型发展向新、向绿、向效需求,强化有组织创新,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3. 鼓励支持方向

(1) 产业领域:

① 能源转型方向包括煤炭绿色智能安全开采、煤炭清洁转化与高值利用、非常规天然气高效开发、智能电网与灵活高效发电、新能源与储能技术、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固废处置利用等。

② 产业升级方向包括高端装备制造、碳基新材料、特种金属与合金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与器件、量子科技、人工智能、信息技术融合与安全可控(北斗、脑机接口)、智能装备与具身智能、现代交通装备与智慧交通、低空经济与通用航空、生物医药、特色中医药等。

③ 适度多元发展方向包括有机旱作和“特”“优”农业、生态安全与环保治理、优势特色医学等。

(2) 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

(3) 与重点专业镇产业基础研究相关。


申报条件

1. 基本要求

(1) 项目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省科技计划管理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符合科研诚信要求。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应符合基础研究选题定位,努力提出原创基础理论、掌握底层技术原理,为筑牢科技创新根基贡献力量。

(2) 项目申请人应为所申请项目的实际负责人(仅限1人),且须通过项目申请单位提出申报申请。项目申请人应为项目申请单位全职科研人员,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并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

(3) 项目申请单位应当是在山西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以及其他具有基础研究能力的创新载体。项目申请单位还应具有开展科研活动的基础,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人才团队和技术装备等条件,以及相对稳定的研发经费投入、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4) 项目申请单位只能通过一个组织单位进行申报,项目合作研究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项目组成员与项目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其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项目申请单位应承担项目主要工作,并与合作研究单位签订合作协议书,明确双方的研究内容分工、资金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做到责权利清晰。合作协议书留项目申请单位存档备查。

(5) 项目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项目申请单位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组织单位要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把关。

(6) 项目申请人要提高科技安全意识,提升维护科技安全能力。项目申请书中不得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或有涉密内容。凡涉及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的研究,应严格遵守国家生物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涉及人的研究、实验动物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实验动物等有关规定的要求。项目申请单位和组织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审查监督职责。

(7) 项目申报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请人、参与人、项目申请单位和合作单位均须在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虚报项目、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预防和杜绝套取、骗取资金等科研不端行为。

(8) 项目申请单位与合作单位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严格执行《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等。

2. 限项规定

项目申请应符合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要求及本通知通用限项要求和拟申报项目类别的专项限项要求。

(1) 通用限项要求

① 项目申请人同一年度内限申报1项科技计划项目(含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不含平台类、奖补类),若申报的项目未能立项时,方可再次申报。

② 项目申请人在省基础研究计划内作为负责人有在研项目的,不得申报本计划项目。

③ 在研和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总数原则不超过2项。

④ 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新项目。

⑤ 项目申请人作为负责人承担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和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结论为“差”或“不通过”的,自该项目结题起两年内不得申报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

⑥ 有逾期未验收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⑦ 对已获得过立项资助的研究内容,除技术路线有明显创新优化或完成指标有显著提升的,不得重复申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不得同时申报不同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⑧ 项目申请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因不良信用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个人和单位,不得申报或参与本计划项目。

⑨ 正在攻读全日制研究生学位(博士、硕士)人员不得申报。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受此限制,通过博士后工作站所在单位申报。

(2) 专项限项要求

① 面上项目

1) 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具有承担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项目申请人申报项目应与本人所获得的职称、学位对应专业领域相近,跨专业申报的应提供申报项目所属专业、项目申请人近两年来开展相关研究的印证材料。

2) 项目申请人有正在主持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报,但该项目于2026年资助期满,不计入限项。

3) 项目申请人在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和省基础研究计划范围内,累计主持过3项(含)以上的,不得申报,但曾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已结题或于2026年资助期满,不计入限项。

4) 项目申请人有在研主持省科技计划重大专项项目、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地区合作类项目的,不得申报,但承担揭榜挂帅项目的,不计入限项。

② 青年项目

1) 须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申请当年男性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 主持过(含在研)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不得申报(包括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省科技厅所有科技计划项目)。


政策奖励

1. 面上项目。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10万元/项,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2. 青年项目。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5万元/项,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申报程序

1. 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年度项目需求或申报通知要求,通过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项目负责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单位应当对本单位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申请采用“无纸化”申报,所有信息均在《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网址:https://kjjh.kj15331.cn/stpmmp/

(1) 参与者信息录入系统后,须从系统中下载《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列表及承诺书》,所有人员签字后,扫描生成PDF文档(不可用拍照照片生成PDF),再上传到系统。

(2) 《项目承担单位、合作单位承诺书及推荐意见》,须从系统中下载,盖章后,扫描生成PDF文档(不可用拍照照片生成PDF),再上传到系统。

(3) 项目申请所有内容提交后,系统将申报材料生成正式版PDF文件,即带“山西科技SXKJ”水印,此电子文书即为存档依据,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不再存档。

(4) 申请单位将系统生成的《2026年度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报组织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至纸质材料接收单位。

(5) 系统将在受理截止时间关闭,系统关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补充申报材料。请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避免在截止日前高峰时段提交信息。

2. 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形式审查并向社会公示审查结果,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和意见反馈。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项目,进入项目评审。

3. 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采取网络评审、会议评审或专题论证等方式组织评审,可视具体情况增加或调整相关评审程序。评审专家从科技专家库中随机遴选产生,执行回避、保密和轮换等制度。

4. 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专家评价结果,研究提出项目安排建议,将拟立项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下达专项资金,与有关责任方签订计划任务书。

5.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接到立项通知之日起30天内与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签订计划任务书,约定项目的研究内容、主要目标、量化考核的技术指标、资金经费预算、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等,明确实施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申报材料

1. 《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列表及承诺书》;

2. 《项目承担单位、合作单位承诺书及推荐意见》;

3. 《2026年度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4. 以下通过系统上传的附件,同时也是形式审查要件,包括:

(1) 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法人证书、银行开户证书;

(2) 项目申请人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无证书的提供证明材料),上传国外学历学位的,请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书;

(3) 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博士后人员出具在站证明),时间落款在2026年;

(4) 项目申请人在项目执行期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还应当由项目申请单位出具允许其申请且能确保项目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5) 项目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注明申请项目名称和本人签名);

(6) 若项目申请涉及生物安全、科技伦理等相关问题,还应上传单位科技伦理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建议申请学科代码为H的项目上传该材料);

(7) 在职攻读研究生的申请人,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通过本人在职单位申报项目,并上传导师签字同意申报的函;

(8) 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材料,如:承担或参与自然科学研究的项目合同书、任务书或结题批复件、已发表的论文论著等,代表性论文不超过5篇,代表性论著不超过3篇,代表性研究成果、专利或学术奖励不超过10项。

5. 内容要求

(1) 因软件存在版本兼容性问题,建议对特殊的公式、符号等内容采取插入图片方式录入。

(2) 因涉及科研诚信、形式审查等工作,项目申请人及参与人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项目申请人在填写本人及参与人姓名时,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并务必准确填写证件号码。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项目申请人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相关栏目中说明,申请单位负有审核责任。

(3) 公章名称应与项目申请书中申报单位名称一致。

特别提醒:附件上传不全、有误的将可能影响评审,形式审查不予通过。


申报时间

2026-05-11 至 2026-06-11

其他

1. 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山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晋人才办〔2024〕1号)文件精神,省财政对新引进博士毕业生、博士后研究人员自选课题予以相应科研经费支持,相关课题可择优纳入省基础研究计划。据此,获得该项财政科研经费奖励的博士毕业生、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报新进博士项目,立项后使用已获得的财政科研经费,不再另行拨付。

2. 面上项目、青年项目、新进博士项目只能择一申报,不得兼报。申报人须在系统如实选填是否申报新进博士项目,提交后不予更改。

3. 省科技厅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审查、评审等工作,过程信息严格保密,结果信息以省科技厅网站发布为准,请项目申请人谨防被骗。

4. 项目申请人应树立正确的科研学术观,将全部精力用于提高项目申请书质量,确保选题科学、方案合理、路线可行、填报规范,为开展高水平研究打下坚实基础,在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为我省科技事业的长远发展贡献积极力量。

5. 项目经费预算务必结合研究内容实际需要据实申报,以“万元”为单位。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的资助强度为最高限额资助,资助金额将参考专家评审结果区分等次,且不超过项目申请人填报的财政专项经费数额。

6. 各申报单位应围绕有组织创新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可采取单位审核或专家会论证等形式对拟申报项目进行领域及选题审核,并在申报系统-申请单位网络审核阶段予以把关。

7. 按照国家有关支持女性科技人才的相关文件规定,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将关注对女性科研人员的成长和培养,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女性科研人员。

8. 项目申请人网上填报时,应事先确定所在申请单位对应的组织单位,该选择事关下一步组织单位审核,如选错将造成申报失败。项目申请人可向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咨询组织单位。

9. 根据省基础研究计划开展“包干制”试点工作要求,我省12家试点单位在组织项目申报时按相关规定执行。

10. 在项目支出预期绩效目标的产出指标中,鼓励支持开发设置科研助理岗位。

11.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财经法规及财务管理规定,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项目经费的监督和管理,保证经费专款专用,并对项目经费实施单独核算。

12. 对违反财经纪律、学术不端、无正当理由擅自停止项目实施的行为,或因客观环境发生变化、法律纠纷等导致项目承担单位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实施危及财政资金安全的,按照国家科技主管部门以及《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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