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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山西省院士工作站申报

支持对象

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有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院士及其团队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他后勤保障,包括具备一定规模的各类科技型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


申报条件

1. 申报建站单位应为在山西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包括具有一定规模的科技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建站单位须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持续稳定发展,拥有稳定的经费保障,并能够为院士及其团队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生活保障及其他后勤支持。  

2. 申报建站单位应坚持“四个面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不断拓展科学技术的广度和深度,持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合作院士的研究方向须紧密契合国家及山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导向,切实服务于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

3. 申报建站单位应与合作院士在相同或相近的研究领域开展合作,具有明确的研发项目或成果转化任务,并已正式签订建站协议及项目合作协议。合作期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且协议有效期须满足工作站建站的相关要求,协议中应明确院士及其团队进站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

4. 申报建站单位应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年度研发投入原则上不低于销售收入(或入账经费)总额的3%;拥有专门的研发机构、配套完善的研发设施,以及一支结构合理、水平较高的科研团队。

5. 申报建站单位应能够为院士及其团队进站工作提供必要保障,主要包括配套支持经费、专职工作人员、科研场所及后勤服务等。

6. 合作院士须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中的相关规定,即:“每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得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得超过3个,且院士在每个工作站每年全职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的有关要求。

7. 申报建站单位须为院士工作站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工作站的日常运行与管理,并提供专门的办公场所。

8. 近三年内因承担国家、省、市级财政经费项目存在违法违纪行为而受到处罚,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及个人,不具备申报院士工作站建设资格。凡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政策奖励

1. 山西省省级奖励

对院士工作站给予100万元建站补助,分3年补助到位。对院士工作站申请的科研项目经费给予支持,重大科研项目给予足额安排。

奖励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59号)

2. 综改区奖励

在山西综改示范区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单位),获批省、市级院士工作站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建站奖励,其中50%的奖励金额可由院士自主支配,用于工作生活补贴等支出。

奖励依据: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山西综改示范区支持人才发展办法》的通知(晋综示规发〔2023〕4号)

3. 太原市奖励

对新设立的院士工作站站依据现行政策给予100万元的建站补助。

奖励依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创谷·太原”企业入驻支持政策措施等7个配套政策的通知(并政办发〔2024〕8号)


申报程序

1. 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申报,按要求填写《山西省院士工作站申报书(2026年)》,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2. 推荐。省直有关单位及各市科学技术协会为2026年度院士工作站申报工作的推荐单位。各申报建站单位须将申报情况报所属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应全面了解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提出明确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 评审。依据《山西省院士工作站评审标准》,省科协将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申请建站单位进行综合评审。评审过程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单位通过PPT形式汇报、接受专家评审组提问以及专家对申请单位进行实地考察等环节。

4. 公示。评审结束后,结果将在省科协官方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如公示期内无异议,将按照建立院士工作站的相关流程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予以批准建站。

5. 公布。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省科协将根据评审结果,在其官方网站上正式公布获批建站的单位名单。


申报材料

1. 申报建站单位需提交材料如下:

(1) 建立院士工作站申请报告(自拟);

(2) 院士工作站建设申报书(2026年);

(3) 院士工作站合作建站协议(自拟);

(4) 院士工作站工作方案(自拟);

(5) 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自拟);

(6) 院士工作站专家情况登记表;

(7)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情况登记表;

(8) 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9) 申报单位资质;

(10) 申报单位科研成果及相关行业证书;

(11) 院士工作站院士工作环境、居住环境的实景照片(不少于10张);

(12) 承诺书;

(13) 推荐单位的申请报告。

(以上材料模板下载地址:http://www.sxast.cn)

2. 材料报送要求

(1) 申报材料须如实、准确填写,内容应简洁精炼、完整清晰,各表格不得留空,也不得以“见附件”等理由省略必要信息;凡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2) 申报材料需经申请建站单位、推荐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3) 整套申报材料采用A4纸张双面打印,需附封面和目录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一式三份报送至山西省院士专家服务中心;电子版材料(word+pdf格式)压缩后以“**单位+院士工作站申报材料”命名形式报送至sxysfwzx@163.com。

(4) 字体字号要求。文中主标题:二号小标宋体;一级标题:“一”,黑体字三号;二级标题:“(一)”,三号楷体GB2312;三级标题:“1.”,仿宋GB2312,加粗;四级标题:“(1)”;五级标题:“①”。


申报时间

2026-01-12 至 2026-11-30

其他

各推荐单位要严格对照建站条件和要求,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原则,重点推荐与院士已有扎实合作基础、具备良好发展前景且符合建站标准的单位。同时,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查,并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出具正式书面推荐报告,报送省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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