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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

支持对象

1. 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节能降碳诊断。聚焦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聚氯乙烯、造纸、印染、算力设施、通信基站等重点行业领域,对重点企业统筹开展节能降碳诊断和碳排放核算服务,并根据诊断和核算结果,制定节能降碳改造具体方案,明确改造内容、实施路径和时间安排等。其中,诊断服务应针对企业生产工艺流程、用能结构及能量系统优化、能碳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开展;碳排放核算服务应依据企业碳排放核算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开展,并出具企业碳排放核算报告。

2. 重点工业产品设备节能降碳诊断。依据已发布的产品碳足迹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推荐性团体标准(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询),对相关产业链上下游重点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服务,出具产品碳足迹核算报告,并对其开展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诊断服务,提出设备更新、系统匹配性提升等节能降碳改造建议。


申报条件

节能诊断服务属于市场化行为,必须遵循企业自愿参与原则开展,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时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 参照指南要求,为企业提供专业、规范的节能诊断服务,确保诊断结果的真实性、结论的科学性及改造建议的可行性;

2. 遵守合同条款,不得强制增补服务内容、增加企业额外负担;

3. 建立自律机制,保守企业商业秘密,保障数据和信息安全。


政策奖励

1. 鼓励推荐单位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引导企业落实节能降碳诊断措施建议,深入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落实好有利于节能降碳的价格、财税等政策,发挥绿色金融作用,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用能设备更新、能源和碳排放核算管理能力提升等。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视情对有关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加强对节能降碳诊断优秀案例的宣传推广。

2. 利用工业节能与绿色制造等相关预算资金,支持开展节能诊断服务。充分利用绿色制造、节能减排等现有政策手段,做好诊断后续跟踪服务工作,综合运用技术改造、绿色信贷等财政、金融手段,支持根据诊断结果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出台配套支持政策。

奖励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节能诊断服务行动计划》的通知(工信部节〔2019〕101号)


申报程序

1. 制定工作计划。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以下统称推荐单位)结合地区实际和行业特点,组织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企业认可度好的服务机构,与符合节能降碳诊断服务范围的企业对接并达成服务意向,制定《2026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计划表》,于2026年5月20日前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十四五”期间工业节能监察等工作中发现的单位产品能耗、电耗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准入值要求的企业,以及使用限制类和淘汰类技术、装备和产品的企业,原则上应全部纳入节能降碳诊断计划。

2. 确定重点任务。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综合考量服务机构的资质能力、技术水平以及被诊断企业情况等,确定2026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任务清单,并根据服务内容及数量等实际情况给予支持。

3. 组织开展服务。中标服务机构应按照工业企业和重点行业诊断服务指南等相关要求,高质量开展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服务过程中不得向企业收取服务费用。请于2026年11月15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并将节能降碳诊断报告、节能降碳改造具体方案、企业碳排放核算报告、产品碳足迹核算报告以及企业满意度调查表等材料报送推荐单位,同步上传至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平台(www.gmpsp.org.cn)。

4. 报送工作总结。请推荐单位从诊断数量、完成质量、数据分析、方案编制、企业反馈等方面对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进行总结,于2026年12月15日前形成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申报材料

1. 《2026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计划表》;

2. 节能降碳改造具体方案(参考模板):

(1) 重点用能单位概况:

① 基本情况。

② 生产工艺流程及主要用能设备:

1) 生产工艺流程。

2) 主要用能设备清单。

③ 能源消费情况:

④ 能源管理情况。

⑤ 企业碳排放情况。

(2) 诊断内容及结果分析:

① 诊断内容说明。

② 诊断综合评价。

(3) 改造方案:

① 节能降碳改造目标:

1) 总体目标。

2) 分项目标。

② 节能降碳改造任务:

1) 合规整改类任务;

2) 工艺系统节能提效类任务;

3) 重点用能装备改造类任务;

4) 公辅系统优化类任务;

5) 能源结构优化与低碳替代类任务;

6) 数字化与智能化提升类任务;

7) 节能降碳管理提升类任务;

8) 其他类型任务。

③ 重点改造项目方案。

④ 实施保障措施。

(4) 随附材料:包括节能降碳诊断问题清单、节能降碳改造项目清单、相关证明材料等。

3. 《企业满意度调查表》;

4. 2026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总结(提纲):

(1) 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2) 节能降碳诊断结果;

(3) 报告编制情况;

(4) 典型经验做法;

(5) 随附材料:节能降碳诊断报告、节能降碳改造具体方案、企业碳排放核算报告、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报告、企业满意度调查表等。


申报时间

2026-04-21 至 2026-05-20

其他

对未按时完成任务或企业满意度较低的服务机构,取消其未来三年诊断服务参与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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