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6年度山西省科协精品学术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的通知

晋科协函〔2026〕17号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科协系统科技交流主渠道作用,搭建高端、前沿、跨学科的多层次学术交流平台,提升学术交流水平和质量,促进自主创新和学科繁荣,助力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生成,山西省科协决定继续实施精品学术活动择优资助项目,支持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省级学会)开展学术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科协所属学会在山西省内举办的学术活动(不含培训活动)。重点支持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电子信息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种子芯片”研发等新兴产业举办的高层次学术会议;重点支持围绕人工智能、第四代半导体、碳基新材料等未来产业领域开展前沿技术学术交流活动。

二、项目类别

1.国际或全国性学术活动。支持省级学会主办或牵头主办以及受有关国际组织或全国学会委托承办的以学术交流为目的的国际性或全国性研讨会、交流会、报告会和论坛等。国际性学术活动的与会代表来自三个或三个以上国家或地区。

2.跨省域学术活动。支持省级学会在我省单独或联合主办、接受有关部门委托承办的跨省域的学术交流活动,跨省域学术活动的与会代表来自两个或两个以上省份。

3.省级学术活动。支持省级学会单独或联合主办或承办的综合交叉性、专业性高端前沿等系列学术研讨会、交流会、报告会和论坛等。

三、资助类型

2026年度山西省科协精品学术活动择优资助项目设置“经费资助项目”和“无经费资助项目”2个类型。

四、申报说明

1.申报项目须为2026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已举办的学术活动,未举办的学术活动不得申报;

2.申报项目须在山西省内完成,每个单位限申报1项;

3.申报单位在学术活动中的总支出不得低于申报金额;

4.未按要求完成上年度省科协有关项目、2025年度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省级学会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5.逾期未换届的省级学会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6.近两年内受到山西省民政厅行政处罚、山西省科协处罚且尚未完成整改的学会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7.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及税务机制完善,可按要求开具发票;

8.未按有关规定履行备案程序的学术活动不得申报项目,涉外论坛需上报外事部门审核批准;

9.学术活动名称不得随意冠名“峰会”“高峰论坛”等。

五、申报办法

1.项目申报书与印证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在学术活动结束后一并报送山西省科协学会部。

2.请如实填写申报书各项内容,如表内空间不足,可添加附页。其中“经费明细”一栏,请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写清楚各项经费计算过程。

3.多个省级学会联合申报的项目请注明牵头单位。

4.本项目经费实行“事后奖补”机制。获批经费仅限用于资助已完成的学术活动相关支出。执行单位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省级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

5.申报时须一并提交已完成学术活动的印证材料。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会议通知、邀请函、签到表、会议指南(秩序册)、主持词、领导讲话稿、专家简介及报告内容、会议纪要(活动总结)、新闻报道、现场照片、成果汇编(报告/论文集)、开支明细表及正规经费票据等。

6.省科协将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通过后核拨经费。若发现弄虚作假,省科协有权收回已拨经费,并取消该单位次年申报“精品学术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的资格。

7.项目书及印证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6日。

8.联系方式:学会部 崔成业 0351-3907213


附件:2026年度山西省科协精品学术活动项目申报书.doc


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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