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至:

第十八届文华奖申报

支持对象

(1)文华大奖的评奖对象为:国内各种所有制艺术表演团体创作排演的京剧、昆曲、地方戏曲、话剧、儿童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杂技、曲艺、木偶、皮影戏等作品和主题音乐会歌舞晚会等。文华大奖的评奖标准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展现新时代新气象新成就;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坚持把中华美学精神和当代审美追求结合起来,展现中华审美风范,加强文艺创新,强化精品意识,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用情用力讲好中国故事,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深受人民群众喜爱,坚持常演常新。

(2)单项奖的评奖对象为:国内舞台艺术领域具备良好社会声誉和艺术成就的编剧、导演、音乐创作人员、舞台美术人员、演员。单项奖的评奖标准为:坚守正道、德艺双馨,有深厚的人民情怀、中华文明情怀,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艺术风格鲜明,在本专业艺术领域具有代表性,具有较高的艺术成就;深受人民群众喜爱。


申报条件

(1)文华剧目奖。

① 2015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国内各种专业艺术机构创作排演的戏曲、话剧、儿童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歌舞剧)、杂技剧、木偶剧、皮影戏、交响乐、民族管弦乐、曲艺(长篇、中篇)作品和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其他舞台艺术作品。曾获文华大奖的作品不再参加。

② 参评文华剧目奖的歌剧、交响乐、民族管弦乐、曲艺(长篇、中篇)作品演出场次不少于20场且年均演出场次不少于6场,戏曲、舞剧、杂技剧作品演出场次不少于20场且年均演出场次不少于10场,其他艺术门类作品演出场次不少于20场且年均演出场次不少于15场(演出场次以正式公开演出为准,包括境外演出,截止计算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不足一年的可以按月折算)。

(2)文华节目奖。

① 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国内各种专业艺术机构创作排演的小戏曲、独幕剧、小话剧、小歌剧、小舞剧、音乐单曲(含单乐章管弦乐、独奏曲、重奏曲、室内乐、民乐小合奏、歌曲、合唱)、舞蹈(含单人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曲艺短篇、小品、木偶小剧、皮影小戏、杂技、魔术和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其他表演艺术节目等,时长一般不超过40分钟。

② 参评文华节目奖的作品演出场次不少于20场且年均演出场次不少于20场(演出场次以参加正式公开演出为准,包括境外演出,截止计算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不足一年的可以按月折算)。

(3)文华编剧奖、文华导演奖、文华音乐创作奖、文华舞台美术奖、文华表演奖。

从第十八届文华剧目奖参评作品的主创和主要演员中产生,不单独申报。曾获第十五届、十六届或十七届文华表演奖的演员,第十七届文华编剧奖、文华导演奖的人员,不再参加第十八届文华单项奖同类奖项的评选。

(4)文华评论奖。

① 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在报纸、杂志、图书上公开发表、出版的文艺评论文章;文章应为单一作者,同一作者只能申报1篇文章参评。

② 字数3000—5000字的长评文章,非学术论文。


政策奖励

(1)文华奖设文华大奖15个、文华编剧奖3个、文华导演奖3个、文华音乐创作奖2个、文华舞台美术奖2个、文华表演奖5个。

(2)文化和旅游部在中国艺术节期间举办文华奖颁奖仪式,对获奖作品和人员颁发证书、奖牌(杯)和奖金。各地区、各单位可以适当方式对获奖作品和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3)文化和旅游部将协调组织各级各类媒体,对获奖作品和人员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扩大其影响力和辐射面;把获奖作品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范围,与获奖单位和人员签订责任书,组织、督促获奖作品和人员继续深入基层多演出、常演出。


申报程序

文华大奖评选分申报、终评两个阶段,单项奖评选分申报、初评、终评三个阶段。

(1)第十八届文华奖申报流程

① 参评作品通过申报系统(https://shenbao.mcasc.com.cn)在线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24:00,到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

② 各报送单位推荐1名本单位正式干部或职工全程负责线上报送工作,全权代表本单位填写各项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对报送材料和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请于2025年6月1日前将相关人员信息报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备案,获取线上报送权限。

③ 在舞台艺术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演出行业组织、演出院线、票务平台、演播平台应当于2025年6月15日前将推荐作品信息上报系统,待作品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初评。

④ 各报送单位要遵照评奖办法和参评条件,做好参评作品及人员审查工作,认真审核参评作品首演节目单、演出场次佐证材料等,确保符合参评要求。报送前须向社会公示7天(不得以内部公示替代),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剧目、节目的首演时间、演出场次、主创人员和主要演员等信息,评论文章的作者介绍以及作品有关信息。

(2)文华大奖评奖

① 申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本系统的申报工作。文化和旅游部直属文艺院团有关部委所属文艺单位作品申报工作,由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负责组织实施。

② 终评终评由文化和旅游部负责组织实施,在中国艺术节期间以评委观看现场演出的方式,根据相关艺术门类分组进行。入围终评的作品须参加当届中国艺术节,不能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评奖资格。

(3)单项奖评奖

① 申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本系统的申报工作。文化和旅游部直属文艺院团:有关部委所属文艺单位申报工作,由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负责组织实施。

② 初评

由文化和旅游部组织成立初评委员会,以评委观看录像的方式,按单项奖分类,通过实名投票表决产生各奖项的“提名人选”

③ 终评

终评由文化和旅游部负责组织实施,在中国艺术节期间以评委观看现场演出的方式,根据单项奖分类进行。入围终评的“提名人选”应有代表性作品参加当届中国艺术节,不能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评奖资格。

(4)进入文华大奖和单项奖终评的作品及“提名人选”名单须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申报材料

(1)剧目、节目的首演时间、演出场次、主创人员和主要演员等信息,评论文章的作者介绍以及作品有关信息。

(2)上传的视频应为高清影像(须配字幕,播出版,不带观众的专业级视频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帧率为25,码流不低于8Mbps)。

(3)报送作品为重大革命历史题材、民族宗教题材的,另附省级党委宣传部门审读意见。


申报时间

2025-06-01 至 2025-06-25

其他

文华奖每三年评选一次。

(1)当届无合适作品或人选的奖项,可以空缺。

(2)文华奖评奖经费由文化部从国家财政申请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列入财政预算管理。

(3)文华奖评奖严格执行《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规定,规范评奖程序,严肃评奖纪律,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利益交换等不良现象,确保评奖工作风清气正,评委和评奖办公室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参评单位、个人的宴请和请托,不得接受赠送的任何形式的财物礼品,不得借参加参评作品或个人研讨会之机收取报酬,不得徇私舞弊。有上述行为者,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取消有关作品、人员的评奖资格、所获奖项,并将有关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部门处理。

(4)文华奖评奖严格执行评委遴选、轮换、回避和保密等制度。

(5)参评单位和个人应按要求如实申报演出场次等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有不实或违规现象,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取消申报资格、参评资格、所获奖项,或通报批评等处罚。获奖的作品和人员后续发生违纪违规等问题的,应视情节轻重,取消所获奖项或通报批评


拨打助企热线

免费获取一对一政策申报建议服务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 【科小申报】认定成功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3万元
    奖励3万元关于我们详情 资质认定关于我们详情
    立即自评
  • 山西省资产评估机构备案
    关于我们详情
    立即自评
  • 【忻州市】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
    关于我们详情
    立即自评

客服电话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130 9907 7097 139 3512 8636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在线QQ

QQ咨询

需求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