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025年山西省院士工作站申报


(一)申报建站单位为在山西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有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院士及其团队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他后勤保障,具备一定规模的各类科技型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
(二)申报建站单位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不断向科学技术广度和深度进军,持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引进院士的研究领域要契合国家、山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导向,有助于优化经济结构、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三)申报建站单位与合作院士的研究领域相同或相近,有明确的研发项目或成果转化合作事项,并已签订建站协议和项目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不少于3年且协议有效期应符合工作站建站要求;合同中应注明院士及其团队进站工作时间。
(四)申报建站单位应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年度研发投入原则上不低于销售收入(或入账经费)总额的3%。具有专门的研发机构、配套研发设施和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
(五)申报建站单位能够满足院士及其团队进站的必要条件,主要包括配套支持经费、工作人员、科研场所、后勤服务等。
(六)合作院士需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关于“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的要求。
(七)申报建站单位必须为院士工作站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做好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安排专门的办公场地。
(八)近三年承担省、市财政经费项目有违法违纪行为而受到处罚,或履行项目过程中存在严重失信情况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申报工作站建设资格,弄虚作假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建站。

(一)申报
由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申报,填写《山西省院士工作站申报书(2025年)》,并提交其他相应材料。
(二)推荐
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市科协为此次申报工作的推荐单位,各申报建站单位应将申报情况向推荐单位汇报;各推荐单位要对各申报建站单位的有关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严格把关,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三)评审
根据《山西省院士工作站评审标准》,由省科协组织专家对申请建站单位进行综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PPT形式汇报、专家评审组进行提问、对申请建站单位实地调研等形式。
(四)公示
评审结果将在省科协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按建立院士工作站流程予以批复建站。
(五)公布
评审结果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建站单位,省科协将根据评审情况及结果在省科协网站进行公布。

申报建站单位需提交材料如下:
1.建立院士工作站申请报告(自拟)
2.院士工作站建设申报书(2025年)
3.院士工作站合作建站协议(自拟)
4.院士工作站工作方案(自拟)
5.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自拟)
6.院士工作站专家情况登记表
7.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情况登记表
8.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9.申报单位资质
10.申报单位科研成果及相关行业证书
11.院士工作站院士工作环境、居住环境等(照片)
12.承诺书
13.推荐单位的申请报告
(以上材料模板下载地址:http:www.sxast.cn )

2025-01-02 至 2025-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