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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创新任务揭榜挂帅

支持对象

面向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理、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领域实际需求,聚焦高盐废水处理回用、干式烟气净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识别监测等难点问题,共设立28项任务榜单。


申报条件

(1)被推荐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可组成联合体申报。被推荐单位最多同时参与2项任务申报。

(2)被推荐单位应具有较好的环保装备技术创新和实施应用基础,必要的场地、设备、人员条件,完善的工程化研发、试验、实施能力,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和宣传总结,积极推广典型经验。

(3)被推荐单位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事故、未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政策奖励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发布优秀成功应用案例,并统筹利用各类资源对揭榜入围、优胜单位予以支持。鼓励各地方结合实际情况,在政策支持、资金投入、资源配套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


申报程序

(1)申请揭榜。请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推荐要求,分别组织本地区环保装备的研发或生产单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填写申报书,并通过平台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后,形成推荐意见,填写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创新任务揭榜单位推荐表并将正式推荐意见于2025年11月14日前通过平台提交。

(2)评审遴选。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进行遴选评审,综合考虑各申报单位的基础水平、创新能力、发展潜力、产品指标、资源保障等因素,择优确定并公布入围揭榜单位名单(每个任务榜单原则上不超过5家)。

(3)任务实施。任务实施期为2年。入围揭榜单位按照要求开展集中技术攻关工作,并进行应用验证。工业和信息化部持续跟踪进展。

(4)成果发布。基于工作任务和预期目标,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进行揭榜挂帅验收工作,择优确定揭榜优胜单位(每个任务榜单原则上不超过3家)。


申报材料

《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创新任务揭榜单位申报书》:

(1)基本信息表

(2)项目任务书

(3)相关证明材料

① 申报单位相关科研资质证明材料。(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相关证明材料)

② 申报单位创新能力证明材料。(获得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标准、专著、荣誉奖项等)

③ 团队人员资质情况(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骨干人员等资质情况)并填报项目参加人员基本情况表。

④ 当前技术和装备性能指标效果证明材料。(如第三方测试材料等)

⑤ 联合协议或同等证明材料。(格式自拟,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⑥ 其他材料。(如有)


申报时间

2025-10-09 至 2025-10-14

其他

任务实施期为2年。

请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充分调动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好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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