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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申报

支持对象

(一)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优先支持建设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民生重点领域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加强相关领域急需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

工作室带头人一般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技能水平,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或具有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


申报条件

(一)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1.新建项目和从2011-2020年确定的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中进行遴选产生2-3个,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近3年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和失信联合惩戒。

(2)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能满足

年培训2000人次以上的需要,(3)具有5个以上职业工种与经济发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特色专业相匹配的实习实训条件,建立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平台

(4)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培训包规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5)积极面向社会或本行业开展培训服务,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组织和承担职业培训师资研修培训、教材教法研发等工作。

2.已建项目从2011-2020年确定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中选取产生1-2个,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行业、企业、院校行政主管部门考核评估确定的,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安全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的单位。

(2)符合新建项目遴选条件。

(3)在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民生重点领域,建立了覆盖课程设置、教材开发、师资建设、培训装备、能力评价、技能竞赛等方面的较为完备系统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

(4)年度开展培训规模3000人次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不少于 1000 人次。

(5)年度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企业及劳动者调查评价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

项目应具备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建立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办法并规范运作;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技能攻关和推广活动和企业新型学徒制任务。工作室带头人一般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技能水平,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或具有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已确定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高技能人才,不得以相同单位再次申报。

政策奖励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原则上每个补助300-700万元,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原则上每个补助10-30万元: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对申报材料复核通过,予以发文备案后,按两部分类分档标准从就业补助资金中予以后补助支持。项目单位所在地财政、项目单位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企业也要加大对项目资金投入,项目所在单位也要对项目给予必要资金支持。

申报程序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开展项目申报和遴选评审工作,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材料

项目申请单位按要求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交申报材料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函。

(二)项目评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省直行业、企业、院校主管部门对申报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集体研究决定,对申报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按照评审规定程序组织初评、公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遴选。专家组评审遴选的结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三)项目备案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公示期满后,将项目评审报告及评审材料,分别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备案。已建项目需同时报送项目建设考核评估报告,内容包括:考核评估基本情况、项目建成后的管理运行情况、培训效能发挥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申请备案时,应明确申报项目的类别、档次及对应补助标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发文备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


申报材料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1、建设项目单位申报报告。申报报告内容应包括单位概况、相关专业状况和现有优势,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和目标、保证措施等申报报告须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2、《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3、《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分类分档补助申报表》;4、《xxx(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单位名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5、《xxx(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单位名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6、佐证材料中要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近3年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证明材料以及能够证明符合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等。

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1、建设项目申报报告。申报报告内容应包括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职业(工种)、技能大师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简介、技能大师工作室计划目标等。还应包括技能大师工作室所依托的企业或职业培训机构和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有关情况说明。包括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的证明材料,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2、《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3、《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分类分档补助申报表》;4、《xxx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5、《xxx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经费实施细则》;6、佐证材料中要有技能大师候选人的身份证、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和三晋技术能手获奖证书及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申报时间

2024-04-18 至 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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