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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2024年度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

支持对象

市技术创新中心主要由我市规模以上企业及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或是科研实力突出的高校院所牵头组建,支持产学研联合共建。鼓励牵头单位与省内外高校院所、上下游优势企业开展协同创新与开放合作,集聚整合相关科研力量和创新资源,加快推动相关行业领域创新发展。重点围绕数字经济、新型碳基材料、新能源电池、绿色建材、信创产业等重点产业链及我市专业镇布局建设。

申报条件

申请建设阳泉市技术创新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市技术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应在阳泉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技术转移扩散能力。

(二)拥有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成果。

(三)中心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在行业内有较强的竞争力、影响力、号召力。科研团队具有稳定的人员队伍、较强的服务创新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具备一定规模的技术装备、科技资源、服务场所等基础条件,技术创新中心使用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五)符合国家、省和我市产业政策,不存在重大安全、违法失信情况。


政策奖励

政策扶持。

申报程序

(一)提出申请。申报单位按要求如实填报《阳泉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附件1),编制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 提出中心的技术领域和方向、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建设模式和保障措施等, 并提供所需的附件及证明材料。申报材料采取书面申报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申报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胶装、盖章,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一份)签字盖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同报送至县区科技管理部门。

(二)审核推荐。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为本辖区市技术创新中心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应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市技术创新中心采取集中申报和日常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首批集中申报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到4月25日。


申报材料

《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

申报时间

2024-03-15 至 2024-04-25

其他

(一)符合下列情况的,予以优先支持:

1.市重点产业链链主、链核企业牵头或参与的,围绕省、市级重点专业镇建设的;

2.依托单位已建设省、市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以及已获批其他部门创新平台的;

3.与拥有国家、省级创新平台的省外企事业单位共建的。

(二)参照省科技厅“不再建设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作安排,原批准建设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申请转建市技术创新中心;未申请转建或申请转建未通过的,自动取消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今后不得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义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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