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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技术转移机构认定

支持对象

技术转移是指将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种工艺或者提供某种服务的系统知识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转移,包括科技成果、信息、能力(统称技术成果)的转让、移植、引进、运用、交流和推广。

技术转移机构是指为实现和加速上述过程提供各类服务的机构,包括技术经纪、技术集成与经营和技术投融资服务机构等,但单纯提供信息、法律、咨询、金融等服务的除外。


申报条件

技术转移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独立的法人机构应为登记成立满1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内设机构的依托单位应为注册满1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符合相关政策,发展方向明确。有符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的经营理念,有适合机构本身发展要求的独特商业模式和核心竞争力。

(三)有符合条件的经营场所;有满足经营要求的办公设备和条件;有稳定的客户群及长期合作伙伴。

(四)机构主要负责人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及较高的管理水平;独立法人机构需有5人以上专职技术转移人员,法人内设机构需有2人以上专职技术转移人员;机构人员结构及部门设置合理,大专以上人员比例不得低于本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60%。

(五)经营状况良好,服务业绩明显。独立法人机构上年度营业收入(或申报当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万元,其中技术转移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万元,促成技术转移项目成交数不少于4项,促成技术交易额不低于400万元;法人内设机构上年度促成技术转移项目成交数不少于2项,促成技术交易额不低于200万元。

(六)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有依据国家标准《技术转移服务规范》制定的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的章程,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的员工激励和惩处制度。

(七)机构及主要负责人应当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失信记录。


政策奖励

政策扶持

申报程序

市技术转移机构的申报,由单位提出申请,经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审核同意,推荐至市科技局。

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评审合格的进行现场考察。

市科技局依据会议评审和现场考察意见,提出拟认定名单建议,经局党组会议审定后,在阳泉市科技局官方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认定文件。


申报时间

2023-09-22 至 2028-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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