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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智能化领域)项目申报

政策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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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详情

【支持对象】

本批发布支持方向37个,包括“先进制造业、煤机智能制造、通用航空、先进轨道交通及人工智能”五个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研究与攻关。各方向原则上立项支持1项,若申报项目技术路线明显不同,考核指标均能满足要求,研究前景暂时无法预测的,经专家评审论证同意,可实行“赛马制”,同时立项支持。项目实行“里程碑”制管理。

(1)高效低碳三维变空间纯逆流闭式冷却塔研发

(2)铝合金螺旋桨 3D 打印砂型铸造短流程制造技术优化及应用

(3)重型机械装备低碳锻造工艺及智能化

(4)大口径厚壁不锈钢直缝焊管的高效合缝技术及智能装备控制模型研发

(5)真空热处理和深冷处理一体化设备研发

(6)重载电动缸关键零件精密制造技术研究及开发

(7)高速公路团雾智能监测预警技术与装备研发及应用

(8)国产化高亮度硅基 OLED 微显模组研发

(9)适用于危险复杂环境的可重构移动机器人越障能力及其应用

(10)基于轮廓自适应控制的焊管成形机组智能化关键技术与应用

(11)高端装备铸件砂型 3D 打印技术开发与应用

(12)粉末冶金产品专用视觉检测及探伤设备研发

(13)煤矿井下智能通风系统应急管控平台研究与应用

(14)直角转弯刮板输送一体机智能监测与故障诊断系统关键技术研究

(15)基于物联网的煤矿生产物料智能配送工艺研究与集运装备研制

(16)露天边帮煤智能化安全开采关键技术研究

(17)智能化数字式水基电液比例方向阀技术及产品开发

(18)智能煤矿回采工作面拆卸带式输送机门架式研究

(19)掘进面智能干式除尘系统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

(20)矿山灾变复杂环境下应急救援通信系统关键技术装备研究

(21)掘进机健康管理和远程运维技术研究

(22)矿用防爆智能电控高压共轨柴油机技术攻关研究

(23)森林防火智能巡检无人机系统研制及信息平台关键技术研究

(24)北斗卫星导航智能环境感知抗干扰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示范

(25)车轴复杂结构表面数控冷滚压技术研究及应用

(26)基于深度学习的高铁车轮全表面宏微观缺陷检测技术研究与应用

(27)基于环境自适应光学扫描平台的焦炉机车精确定位系统关键技术研究

(28)轨道交通高强高延展宽幅镁合金板材近恒温轧制装备及技术

(29)铁路货车车体钢结构智能化焊接技术研究

(30)板式无砟轨道智能精调技术研究

(31)城市轨道交通列车运行控制系统故障预测和健康管理关键技术研究

(32)基于大数据平台步态分析在运动系统损伤疾病中的智能化研究及应用

(33)煤矿带式输送机智能协同控制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34)基于机器视觉的碳纤维喷丝头微纳加工关键技术与核心装备研发

(35)综合管廊智能监管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

(36)复杂产品装配的智能检测技术

(37)基于多模态影像及分子特征关联的食管鳞癌早期辅助诊断的技术研究与应用

【申报条件】

(1)本次申报项目申请单位是指包含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在内的联合共同体,且本次申报要求须是产学研联合共同体,是项目执行的责任主体,应切实履行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责任。

(2)项目申请单位须为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驻晋企事业单位);有稳定、高素质的研究和管理团队,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技术基础和设备条件;有配套资金保障和良好的信誉;有与国内外优势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合作的基础;优先支持企业牵头承担项目,鼓励太忻一体化经济区企业牵头积极申报,鼓励民营企业积极申报。      

(3)项目负责人为项目的第一责任人,享有技术路线决策权、科研计划执行权、科研人员聘用权、经费支配权等科研自主权,并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申请单位或合作单位的在职、在岗或在聘人员,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有组织科技计划的成功经验,能将主要精力用于项目组织、协调与研究。项目负责人限项要求如下:同一年度内限申报1项计划项目(含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平台类、奖补类除外),如申报的计划项目未能立项时,方可再次申报;有在研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类别计划项目(省科技重大专项、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视为同一类别),且在研和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计划项目;参与计划项目编制或论证的专家,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所编制或论证的计划项目。

(4)项目申请单位和项目申请团队应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产业化或应用转化目标明确,优先在我省特别是开发区应用转化;经费预算合理,配套资金落实有力,组织保障措施到位。

(5)项目申请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信誉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参与人员未参与项目凝练论证工作。项目单位近3年未发生重大环保污染等恶劣影响事件。

(6)所有申报材料的填写均应客观、真实,凡有弄虚作假、虚夸、伪造等行为,一经查实,项目负责人及相关项目单位将列入科研失信记录,承担一切后果。

【政策奖励】

省级奖励: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的单位,根据项目合同实施进展绩效,按项目上年实际国拨经费的3%-5%奖励研发团队,每个项目最高奖励60万元。

市级奖励:对承担国家、省级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重大项目)的单位,根据项目合同实施进展绩效,按项目上年实际拨付经费,国家项目的按5%,省级项目按3%奖励研发团队,每个项目最高奖励60万元。

【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需经网络申报并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1)网络申报。网络申报通过“山西省科技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系统)”(网址:

https://kjpt.kj15331.com:8443/stpmmp/)进行。

(2)材料报送。网络申报成功后,项目申请单位将生成的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将申报材料和相关附件简装成册(一式6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所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由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审核后出具推荐函,并于10月21日前集中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申报材料】

(1)《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明,在职、在岗或在聘证明(在聘证明需明确受聘期限);

(4)项目申请单位既往业绩证明;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协议,知识产权约定,协议有效期限能满足项目实施;

(5)项目申请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高等院校或特殊类型单位除外),配套资金相关证明及配套资金承诺书;

(6)科技查新报告(半年内);

(7)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或文件。

【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时间:2022年9月20日——2022年10月21日12∶00;

纸质材料受理截至时间为2022年10月21日。

【政策依据】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智能化领域)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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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项目配套资金(包括申请单位自有资金、社会渠道资金等,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不得列为配套)与申请引导资金的比例不低于2:1;企业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出具资金配套承诺书和自筹能力相关材料。项目立项后,引导资金实际资助额度未达到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配套解决。

(2)所有项目均应整体申报,项目名称不得更改,申报时需覆盖全部研究内容;技术指标不能减少且不得低于通知要求,鼓励高于现有指标。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每个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3个,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3家。

(3)同一单位只能通过一个项目组织单位进行申报,已获得其他财政支持的项目、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多头申报。不受理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项目申请单位和负责人。

(4)项目申报请认真查阅并严格按照《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21〕4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省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相关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22〕16号)及省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相关管理办法等执行。

(5)经费预算中直接费用按照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编制,直接费用中除2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要提供明细。

(6)项目承担单位在申报项目时须承诺每个项目有相对固定配备科研财务助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灵活配备,签订计划任务书时须明确具体人员。

(7)项目申请单位应提前准备PPT汇报材料,以备进一步评审需要。进入答辩环节项目,届时会电话通知,不再预留准备PPT的时间。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1-2022年度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智能化领域)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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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项目配套资金(包括申请单位自有资金、社会渠道资金等,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不得列为配套)与申请引导资金的比例不低于2:1;企业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出具资金配套承诺书和自筹能力相关材料。项目立项后,引导资金实际资助额度未达到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配套解决。

(2) 所有项目均应整体申报,项目名称不得更改,申报时需覆盖全部研究内容;技术指标不能减少且不得低于通知要求,鼓励高于现有指标。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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