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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25年度市场化引才奖励申报

支持对象

1. 依法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无不良信用记录,经营状况良好的猎头机构。

2. 注册登记地在山西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各类用人单位。


申报条件

1. 申报对象

(1) 申报周期: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并在晋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且符合《办法》所列条件的均可申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 申报对象:依法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无不良信用记录、经营状况良好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及注册登记地在山西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各类用人单位。

2. 本次申报的引进人才主要是指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受我省各类用人单位委托,从省外新引进与我省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才类别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符合《山西省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标准的高层次人才;

① 顶尖人才(A类):通常指两院院士等在国际或国内处于引领地位的顶尖人才。

② 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相当于“三晋英才计划”中的“高端领军人才”,包括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科技奖项获得者等。

③ 省级领军人才(C类):例如“三晋英才计划”的“拔尖骨干人才”,或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青年项目入选者。

④ 高级专门人才(D类):主要面向具有博士学历和正高级职称的高校、科研院所人才等。

(2) 各类用人单位引进的计税年薪50万元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3) 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急需紧缺人才目录中确定的急需紧缺人才。


政策奖励

1. 猎头机构从省外为我省用人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按照A、B、C、D类,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资金。

2. 猎头机构从省外为我省用人单位引进计税年薪100万元以上、7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急需紧缺人才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资金;引进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急需紧缺人才目录中确定的急需紧缺人才的,给予5万元/名的奖励资金。

3. 同一猎头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年度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20万元。

4. 用人单位委托猎头机构从省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按照猎头服务费的60%给予用人单位奖励,同一用人单位年度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申报程序

1. 机构(单位)申报。在省本级注册登记的我首猎头机构、用人单位和省外注册登记的猎头机构向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交申报材料;我省其他猎头机构、用人单位按照注册登记地向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人力资源部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纸张规格为A4。

2. 材料审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审核省本级注册登记的猎头机构、用人单位和省外注册登记的猎头机构的申报材料;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我省其他猎头机构、用人单位的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申报单位要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人力资源部要按照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负责,于6月5日前将通过审核的申报材料和审核汇总表报送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

3. 专家评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对通过材料审核的猎头机构和用人单位进行评审,核实所引进的人才在岗情况后,提出符合奖励条件的建议名单和对应的奖励金额。评审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必要时可以对猎头机构和用人单位组织实地考察。

4. 会议研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拟奖励名单和金额进行会议研究,确定符合奖励条件的猎头机构、用人单位以及对应的奖励金额。

5. 社会公示。对符合奖励条件的猎头机构和用人单位名单以及对应的奖励金额,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 资金拨付及备案。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管财政厅申请资金,同时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省财政厅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列入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预算,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拔付给申报单位。


申报材料

1. 申报市场化引才奖励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

(1) 2025年市场化引才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2)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 人才引进过程中猎头机构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人才推荐报告、服务费打款证明等(复印件),涉及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材料应加以注明或者涂抹隐去;

(4) 所引进人才的基本信息以及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5) 所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6) 所引进人才2025年度个税缴纳证明;

(7) 用人单位为所引进人才缴纳的2025年度社会保险费记录凭证。

2. 申报市场化引才奖励的用人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 2025年市场化引才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2) 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 人才引进过程中猎头机构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人才推荐报告、服务费打款证明等(复印件),涉及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材料应加以注明或者涂抹隐去;

(4) 所引进人才的基本信息以及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5) 所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6) 所引进人才2025年度个税缴纳证明;

(7) 用人单位为所引进人才缴纳的2025年度社会保险费记录凭证。


申报时间

2026-03-01 至 2026-05-31

其他

1. 各地要高度重视市场化引才申报工作,积极宣传、广泛发动,突出市场发现、市场认可、市场评价的作用,聚焦我省和本地重点产业和领域,聚集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认真指导符合条件的本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及时开展申报工作。

2. 对在市场化引才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申报单位和审核机构,要收回全部奖励资金,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猎头机构和用人单位违规套取奖励资金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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