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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省级数字转型发展专项资金申报

支持对象

2024 年,省发展改革委将充分发挥省级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统筹安排好数字转型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围绕数字经济支撑、数字生态构建、数据价值释放、平台经济培优、数字场景推广等方向开展五大专项行动,重点支持十项工程。

申报条件

(一) 申报主体

1.申报单位为独立法人单位和中央驻晋单位。

2.申报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常运行,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健全规范的运行管理机制。

3.被依法纳入失信主体名单和被国务院大督查等检查点名的单位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和项目应符合申报指南中相应工程类型的具体条件。

2.申报项目应具备所有前期建设条件,已完成立项并能尽快开工建设。项目前期条件不成熟的,不予推荐。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同一项目只可申报一个专项工程资金支持。


政策奖励

省级专项资金支持

申报程序

1.第二批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和省级数字经济园区申报单位应认真编写建设方案,经评选认定后,组织开展相应专项工程项目申报。

2.各市发展改革委、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省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促进中心、省直各有关部门作为推荐单位,要组织开展建设方案和项目申报资料收集,做好申报指导工作。

3.项目申报单位对照本通知及申报指南要求,明确自身项目所属工程类型,编制专项资金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应达到可研深度。按要求准备相应证明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4.各推荐单位要按规定开展申报材料审核工作,对申报单位的相关材料严格审查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符合要求、齐全完整、真实有效,避免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5.省发展改革委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各工程类型要求,按照择优选精、宁缺毋滥的原则,研究确定一批高质量项目,给予一定的省级专项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

1.各推荐单位避选、初审后拟推荐的项目汇总表 电子版 (EXCEL 格式) 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

2.每个项目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电子版 (PDF 格式) 及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

3.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和省级数字经济园区建设方案电子版 (PDF 格式) 及纸质版 (一式三份,加盖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


申报时间

2024-01-08 至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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