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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典型案例征集

支持对象

本次征集工作共包括14类典型案例: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改革典型案例、人工智能典型案例、工业和信息化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典型案例、物联网赋能行业发展典型案例、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践案例、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安全应急装备应用推广典型案例、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先进计算赋能新质生产力典型应用案例、两化融合典型案例、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典型案例、信息通信服务创优典型案例、工业互联网“链网协同”典型案例、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服务应用典型案例等。其中,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安全应急装备应用推广典型案例、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服务应用典型案例等3项由多部门联合开展,具体申报要求将在后续部门联合发文中予以进一步明确。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企事业单位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申报主体为地区的,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未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社会稳定事件。

(2)案例应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对相关地区、行业、企业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3)案例应重点突出、表述准确、资料翔实,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可对外公开。

(4)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改革典型案例

① 申报主体为全国23个自创区,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特大环境事故,未发生违纪违法事件及造成恶劣影响的社会稳定事件。

② 典型案例应包括案例名称、自创区简介、案例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及成效、特色及创新点、下一步工作思路等内容,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实效性、示范性,重点突出、情况真实、数据准确、文字简明流畅,确保可公开对外发布。

(5)人工智能典型案例

① 申报主体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主体、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在信用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② 鼓励不同类型的申报主体组建赋能联合体共同申报,每个赋能联合体由1个牵头主体和不超过4个参与主体组成。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申报。每个申报主体牵头报送不超过5项案例,且多个牵头申报案例不得为相同申报方向(作为参与单位限报5项)。

③ 申报主体不得利用关联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申报相同案例,不得通过不同推荐单位推荐同一案例。

④ 案例应已落地并取得成效,具有引领作用。申报材料须客观真实,充分体现人工智能技术与行业深度融合的效果,高度聚焦应用场景实际需求和所解决的重点问题。

(6)工业和信息化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典型案例

① 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在质量、安全、信用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每个申报主体只能选择1个方向申报。

② 应用案例应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对相关行业或企业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③ 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做好脱密处理。申报材料应体现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的技术特点,聚焦实际场景应用需求和重点问题。

(7)物联网赋能行业发展典型案例

① 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鼓励产学研用多个单位联合进行申报,原则上不超3家单位。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1个典型案例。

② 申报主体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③ 案例须已落地并取得成效,能充分体现物联网的技术特点,高度聚焦实际场景应用需求和重点问题,对相关行业或企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8)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践案例

① 申报主体面向全国地级及以上行政区(含计划单列市)、直辖市辖区(县)。原则上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1个典型案例。已获评2024年城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践案例或特色案例的单位可再次申报,但案例须呈现新做法新成效,不得以相同内容重复申报。

② 申报主体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未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社会稳定事件。

③ 案例须主题明确、重点突出、逻辑清晰、材料真实,主要指标在所在省份领先或进步较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9)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

① 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包括但不限于消费品工业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科研院所等。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1个方向,可结合实际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

② 申报主体近3年经营状况良好,在信用、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③ 案例应具有完整的解决方案和成熟的应用模式,能充分体现消费品行业的技术特点和适用场景,对相关行业或企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④ 相关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申报主体或取得相应授权许可,无知识产权纠纷,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

(10)先进计算赋能新质生产力典型应用案例

① 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每个申报主体在每个方向只能申报1个典型案例。

② 允许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申报,联合申报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

③ 案例应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完整解决方案,以及较强的代表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能充分体现先进计算产业的技术特点和适用场景,对相关行业或企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④ 申报案例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申报主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11)两化融合典型案例

① 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较好的经济实力、较强的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包括制造业企业和数字化供应商企业。原则上每个申报主体在每个方向只能申报1个典型案例。

② 申报主体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③ 申报主体具备支撑两化融合的技术能力和产业影响力,在企业转型、供应链生态、平台应用、产品推广、产业升级等方面有可量化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④ 案例须主题明确、重点突出、逻辑清晰、材料真实,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12)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典型案例

① 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中央企业可为省级分公司),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在质量、安全、信用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1个典型案例。

② 案例须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对相关行业或企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③ 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做好脱密处理。

(13)信息通信服务创优典型案例

① 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一定用户规模和服务能力,包括基础电信企业省级公司、重点互联网企业。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1个典型案例。

② 申报主体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③ 案例须主题明确、重点突出、逻辑清晰、材料真实,已实际应用并取得成效。

(14)工业互联网“链网协同”典型案例

① 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突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行业引领地位,以及较好的工业互联网研发、建设和应用基础,包括工业企业、信息通信企业、工业互联网企业。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1个典型案例。

② 申报主体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③ 案例须主题明确、重点突出、逻辑清晰、材料真实,对相关行业或企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政策奖励

评审推广。


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按本通知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后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各地通信管理局等推荐单位。推荐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于2025年12月15日(周一)前将推荐案例报送至部内相应主责司局。后续,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开展评审,按程序公示、发布典型案例名单。

(1)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改革典型案例

① 材料申报。每个自创区可选择1—3个典型案例报送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创区管理部门。

② 案例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创区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案例推荐工作,于2025年12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可编辑电子版及推荐表扫描件(加盖自创区管理部门公章)发送至邮箱huye@miit.gov.cn,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

③ 评审推广。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对征集案例进行评审,按程序公示、发布典型案例名单。对成效显著、示范效应良好的典型案例,按程序对外推广应用。

(2)人工智能典型案例

① 材料申报。申报主体通过申报平台(www.aiforindust.cn)填写申报信息并在线提交。

② 案例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负责本辖区(行业)案例推荐工作。推荐单位使用专用推荐单位账号登录申报系统,确认推荐案例名单,导出推荐案例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申报系统,纸质版于2025年12月15日前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最多报送80个推荐案例。各计划单列市、中央企业最多报送30个推荐案例,不占所在属地指标,可直接报送。各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可额外报送20个推荐案例,不占所在属地指标,由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

③ 评审推广。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对征集案例进行评审后,按程序公示、发布典型案例名单。对成效显著、示范效应良好的典型案例,按程序对外推广应用。

(3)工业和信息化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典型案例

① 材料申报。申报主体通过申报平台(http://zlpp.caict.ac.cn)在线填报申报信息,导出申报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在线提交申请表。

② 案例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全国性行业协会负责本辖区(行业)案例推荐工作,于2025年12月15日前通过申报平台导出推荐案例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后在线提交,每个方向推荐数量不超过5个。

③ 评审推广。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对征集案例进行评审,按程序公示、发布典型案例名单。对成效显著、示范效应良好的典型案例,按程序对外推广应用。

(4)物联网赋能行业发展典型案例

① 材料申报申报主体通过申报平台(www.iotprok.cesi.cn)填写申报材料,将系统生成的申报编号填写至申报书中,加盖公章后上传至申报平台。

② 案例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负责本辖区(行业)案例推荐工作,于12月15日前使用专用账号登陆平台,对本地区(行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推荐对象,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案例信息汇总表、案例申报书(一式三份)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不超过10项,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推荐案例不超过5项,不占属地指标,可直接报送。

③ 评审推广。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对征集案例进行评审,按程序公示、发布典型案例名单。对成效显著、示范效应良好的典型案例,按程序对外推广应用。

(5)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践案例

① 材料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登录申报平台(http://gywkdcgl.miit.gov.cn)下载《2025年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践案例申报书》并分发到各地市,组织指导并完成案例编写。

② 案例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案例推荐工作,于2025年12月15日前在申报平台统一上传加盖公章的拟推荐案例申报书及信息汇总表。其中,综合类案例不超过2个,特色类案例每个方向1个(共6个)。

③ 评审推广。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对征集案例进行评审,按程序公示、发布典型案例名单。对成效显著、示范效应良好的典型案例,按程序对外推广应用。

(6)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

① 材料申报。申报主体通过申报平台(https://zgxfmpfz.miit.gov.cn)下载申报书并进行在线填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② 案例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案例推荐工作,于2025年12月15日前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和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电子版发送至songchongyang@cstc.org.cn。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分别推荐的案例不超过20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分别推荐的案例不超过10个。

③ 评审推广。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对征集案例进行评审,按程序公示、发布典型案例名单。对成效显著、示范效应良好的典型案例,按程序对外推广应用。

(7)先进计算赋能新质生产力典型应用案例

① 材料申报。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② 案例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案例推荐工作,于2025年12月15日前将审核后的案例申报材料和推荐案例汇总表(加盖公章)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unliming@caict.ac.cn。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分别推荐的案例不超过10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分别推荐的案例不超过5个。

③ 评审推广。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对征集案例进行评审,按程序公示、发布典型案例名单。对成效显著、示范效应良好的典型案例,按程序对外推广应用。

(8)两化融合典型案例

① 材料申报申报主体根据《2025年两化融合典型案例要素条件》选择申报方向,填写《2025年两化融合典型案例申报书》(要素条件和案例申报书可通过申报平台下载:https://wenkuan.cii-contest.cn),进行线上申报。

② 案例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全国性工业行业协会(联合会)负责本辖区(行业)案例推荐工作,将工作联系人反馈表(加盖公章,可通过申报平台下载)发送至邮箱lianghuachu@miit.gov.cn。推荐单位组织申报主体将案例申报材料和推荐案例汇总表(加盖公章)上传至申报平台,于2025年12月15日前完成案例推荐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案例数量不超过80个(其中,数字领航中小企业方向案例不少于5个),各计划单列市推荐案例数量不超过40个,中央企业和协会推荐案例数量不超过30个。

③ 评审推广。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对征集案例进行评审,按程序公示、发布典型案例名单。对成效显著、示范效应良好的典型案例,按程序对外推广应用。

(9)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典型案例

① 材料申报。申报主体通过申报平台(“信号升格”、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网络基础设施智能升级、移动物联网方向:http://nii.chinabda.cn,算力基础设施方向:https://www.hcp.ac.cn)在线填报申报信息,导出申报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在线提交。

② 案例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案例推荐工作,于2025年12月15日前通过申报平台导出推荐对象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后在线提交,每个方向推荐数量不超过10个。

③ 评审推广。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对征集案例进行评审,按程序公示、发布典型案例名单。对成效显著、示范效应良好的典型案例,积极对外推广。

(10)信息通信服务创优典型案例

① 材料申报。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② 案例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案例推荐工作,于2025年12月15日前将审核后的案例申报材料和推荐案例汇总表(加盖公章)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qs@miit.gov.cn。

③ 评审推广。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对征集案例进行评审,按程序公示、发布典型案例名单。对成效显著、示范效应良好的典型案例,按程序对外推广应用。

(11)工业互联网“链网协同”典型案例

① 材料申报申报主体通过申报平台(https://www.miit.gov.cn/ztzl/rdzt/gyhlw)下载并填报申报书,将申报书报送至所在地(所在行业)推荐单位。同一案例仅通过单一推荐单位进行申报。

② 案例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地通信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全国性工业行业协会(联合会)负责本辖区(行业)案例推荐工作,于2025年12月15日前将审核后的案例申报材料和推荐案例汇总表(加盖公章)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gyhlw@miitcntc.org.cn,各单位推荐案例数量不超过50个。

③ 评审推广。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对征集案例进行评审,按程序公示、发布典型案例名单。对成效显著、示范效应良好的典型案例,按程序对外推广应用。


申报材料

(1)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改革典型案例

每个自创区可选择1—3个典型案例报送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创区管理部门。

(2)人工智能典型案例

申报主体通过申报平台(www.aiforindust.cn)填写申报信息并在线提交。

(3)工业和信息化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典型案例

申报主体通过申报平台(http://zlpp.caict.ac.cn)在线填报申报信息,导出申报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在线提交申请表。

(4)物联网赋能行业发展典型案例

材料申报申报主体通过申报平台(www.iotprok.cesi.cn)填写申报材料,将系统生成的申报编号填写至申报书中,加盖公章后上传至申报平台。

(5)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践案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登录申报平台(http://gywkdcgl.miit.gov.cn)下载《2025年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践案例申报书》并分发到各地市,组织指导并完成案例编写。

(6)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

申报主体通过申报平台(https://zgxfmpfz.miit.gov.cn)下载申报书并进行在线填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7)先进计算赋能新质生产力典型应用案例

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8)两化融合典型案例

材料申报申报主体根据《2025年两化融合典型案例要素条件》选择申报方向,填写《2025年两化融合典型案例申报书》(要素条件和案例申报书可通过申报平台下载:https://wenkuan.cii-contest.cn),进行线上申报。

(9)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典型案例

申报主体通过申报平台(“信号升格”、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网络基础设施智能升级、移动物联网方向:http://nii.chinabda.cn,算力基础设施方向:https://www.hcp.ac.cn)在线填报申报信息,导出申报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在线提交。

(10)信息通信服务创优典型案例

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11)工业互联网“链网协同”典型案例

材料申报申报主体通过申报平台(https://www.miit.gov.cn/ztzl/rdzt/gyhlw)下载并填报申报书。


申报时间

2025-11-15 至 2025-12-15

其他

各单位在开展典型案例申报、推荐、评审工作中,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严格执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不得要求申报主体多头重复报送材料,不得随意设置“一票否决”事项,不得以案例评选等方式开展各类评比评奖活动,不得向申报主体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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