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至:

2025年度吕梁市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

支持对象

2025年度吕梁市软科学研究课题必须紧密围绕以下选题申报,不得改动项目名称(可增加副标题),不接受自拟题目申报。

(1)吕梁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重大问题研究。

研究内容:分析当前省内外各地区氢能、高端金属材料、固废利用领域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现状和趋势,总结经验做法,构建当前形势下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的良性循环机制;深入分析科技与产业创新链条有序衔接、互动融合的内在逻辑与有效路径;研究提出新时代新征程上吕梁深化氢能、高端金属材料、固废利用领域双链融合模式和路径、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对策建议,以及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改革、重大政策。

(2)新发展格局下吕梁重点产业领域创新链布局策略研究。

研究内容:聚焦新发展格局下吕梁重点产业领域创新发展现状,遴选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领域中1-2个细分领域为典型案例,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对吕梁在该领域的创新链情况进行系统分析,同时结合该领域的全球动态和趋势,研究提出吕梁在该领域创新链布局的有关建议。

(3)吕梁市“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研究。

研究内容:前瞻性研究“十五五”时期吕梁科技创新发展总体要求、发展思路和主要目标,围绕基础研究、重大科创平台建设、“卡脖子”关键技术突破、全域创新能级跨越提升、财政要素赋能等提出“十五五”时期我市科技创新发展的重大任务、重大政策、重大改革等。


申报条件

(1)申报要求

① 项目申报要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引领、支撑和带动作用;

② 申报项目应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技术路线科学可行、资金预算合理规范;

③ 项目申报材料及技术经济指标必须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且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

(2)限制性申报条件。

① 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类科技计划,不得多头、多项重复申报;

② 项目负责人有在研项目的不得申报,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主持一个科研项目;主要参与人不得参与超过2项在研项目;

③ 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科研严重失信行为惩戒执行期内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内的,近3年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重大环保污染等恶劣影响事件的,不得申报;

④ 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软科学项目申报要求

① 申报要求。项目申请主体应为吕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软科学研究能力的高校、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项目申报单位具有开展科研活动的基础,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条件、研发经费投入、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项目申报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有三年以上与项目相关的工作经历。如非项目申报单位全职研究人员的,应出具合作协议和履约承诺(申报人签字、申报单位盖章),承诺投入申报项目研究工作量占本人全时工作量的50%以上。

② 限项要求。各归口管理单位严格把控推荐申报数量,最多不超过3个。课题1和课题2优先支持企业承担。已承担有市级科研项目到期没有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

③ 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合作单位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各单位之间应当优势互补、分工明确、责权利清晰。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组织单位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虚报项目、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因不良信用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本年度计划项目。


政策奖励

(1)吕梁市市级奖励

① 事前资助,即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立项后完成前,获得科技计划(专项)项目资金资助,按照计划任务书要求使用资金;

② 奖励性补助,即项目申报单位已先行投入资金开展工作并取得市级及以上认定,给予财政资金相应补助。

奖励依据:吕梁市财政局 吕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吕梁市科技计划(专项)项目资金管理

办法》的通知(吕财教〔2024〕87号)

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单个项目补助最高500万元。支持企业通过“揭榜挂帅”方式,利用国内外优势创新资源解决关键核心技术题,单个项目补助最高300万元。

奖励依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吕政规发〔2024〕9号)

鼓励民营企业主动对接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关键共性核心技术攻关,对市级立项的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的经费支持。

奖励依据:中共吕梁市委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4年10月11日)

(2)晋创谷·吕梁奖励

鼓励入驻机构参与国家和省市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对承担的国家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配套支持;对承担省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配套支持。

奖励依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创谷·吕梁”创新驱动平台支持措施的通知(吕政规发〔2024〕5号)


申报程序

科技项目确定程序包括通知发布、项目申报、评审考察、公示立项等。

(1)通知发布。市科技局围绕吕梁产业发展技术需求,根据市委、市政府以及省科技厅重大科技安排,广泛征集需求凝练项目并面向全市和有关合作高校等科研机构发布项目申报通知。

(2)项目申报。各项目组织单位按通知要求组织本区域(行业)相关企业和科研机构填写项目申报书等申报材料,经组织单位审签把关后报市科技局。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保密性负责。为提高项目申报效率,项目申报将采取电子版预审,电子邮箱为llskjjxmgl@163.com,联系人:冯改利 牛红红 0358-3370154;待预审合格后将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4份,按要求胶装成册报送市科技局办公室(三)。

(3)评审考察

① 形式审查。市科技局相关科室(中心)对申报材料的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查。

② 专家评审。市科技局分领域选择相关技术、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建评审组,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重点审查项目的技术路线、课题设计、计划任务、经费预算:预算效益、验收指标等,并提出评审意见。

③ 实地考察。市科技局对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组织实地考察,对申报单位的实施条件、科研技术能力和财务状况等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

(4)公示立项。依据评审结果提交市科技局党组会议研究,完成相应程序后报市政府批准,经批准后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立项,并签订项目计划任务书。

(5)对于适合采取“揭榜挂帅”方式的重大项目,按照国家、省、市科技项目相关管理规定进行。


申报材料

(1)《吕梁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① 单位基本情况;

② 项目基本情况;

③ 项目人员基本情况;

④ 项目经费预算;

⑤ 承诺书;

⑥ 申报单位、合作(协作)单位和组织单位意见。

(2)《可行性研究报告》。

① 总论。

简述项目背景、现有基础、总体目标、主要内容、预期成果、主要指标、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② 研究背景和必要性。

对已有相关研究观点和方法的评价和讨论等,1000字以内。

③ 研究方案设计。

具体的研究内容;具体的调研方式、步骤及完成时间;研究方法(包括具体方法、研究程序、逻辑框架等;如果课题研究需要,可运用相关经济学模型等方法),2500字以内。

④ 研究条件。

⑤ 课题经费预算与经费来源。

⑥ 预期课题成果及完成时间。

包括课题研究预期成果、政策理论含义和应用前景,500字以内。

(3)项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仅限于吕梁市内高校、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4)项目申报人职称(学历)证明,在职、在岗或在聘证明。非项目申报单位全职研究人员的,应出具合作协议和履约承诺(申报人签字、申报单位盖章),承诺投入申报项目研究工作量占本人全时工作量的50%以上。

(5)与项目研究相关的其他印证材料。

需提供以上材料并合并胶装成册。请在申报截止日前由组织单位报回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时间

2025-03-17 至 2025-05-06

其他

项目执行期1年。

(1)项目实施管理。

① 科研项目实行年度执行中期检查制度。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每年1月底前编制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并报送市科技局;市科技局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审核汇总并进行项目年度检查,检查可采取会议汇报、实地抽查等方式。

②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建立项目管理制度、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制度等,完成项目任务和资金分配计划,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③ 项目实施期内,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绩效指标的前提下,项目承担单位可以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并报组织单位和主管部门备案。

④ 科技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项目变更、终止申请,由市科技局按规定程序审定后实施,或按程序强制终止或撤销。

1)出现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调整或项目预算大幅调整、项目实施需要延期等可能影响项目考核指标的情形时,在保证项目目标实现的情况下,项目承担单位可以申请项目变更;

2)出现因不可抗拒因素、项目条件与环境产生重大变化、被证实技术路线不可行或已经无实用价值等情形,导致项目无法或无必要进行,经论证可以停止执行时,项目承担单位可以申请项目终止或由市科技局强制终止;

3)出现弄虚作假、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按任务书约定等情形,致使国家和社会利益处于风险之中,必须停止执行时,市科技局应及时作出项目终止或撤销决定。

⑤ 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对终止或撤销的项目已开展的研究工作、阶段性成果、知识产权、经费使用和设备购置等情况作出书面报告,参照验收程序报市科学技术局备案。对终止或撤销的项目追回所余经费或全部经费。

⑥ 对不按时上报年度报告材料和信息,不接受监督检查的项目,要求项目承担单位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追回已拨付或结余经费、取消其2年内参与科技项目申报资格等处罚。

(2)项目验收管理

① 项目验收原则上一年内组织两次,确需增加根据实际情况提交市科技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② 项目验收的范围。凡经市科技局批准立项,签订计划任务书,并获得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科技项目(终止、撤销的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

③ 验收内容包括学术、技术和经济等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经费管理、使用合规性和科研过程规范性等事项。

④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计划任务书规定的项目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3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提出验收申请。经批准延期的,项目实施期以批准延期后的期限为准。组织实施顺利、提前完成任务目标的,可以提前申请验收。

⑤ 市科技局应当在项目承担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后对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市科技局的要求提交验收材料。

⑥ 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市科技局自行组织或者委托专业机构采取材料审查、集中答辩和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验收。

市科技局或者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应当成立验收专家组,由相关领域技术和财务专家组成。技术专家一般为3人或者3人以上的单数,财务专家至少为1人。验收专家应当依照项目验收规定,科学、客观、公正地对项目作出验收评价意见。

⑦ 项目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同时进行,共同做出验收结论。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结题和不通过验收三类。

1)项目管理和财政资金使用合规,按要求完成计划任务书约定指标的,认定为通过验收。

2)项目管理和财政资金使用合规,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计划任务书规定的学术、技术及经济等指标无法完成,但已按计划任务书相关要求开展研发工作并履行勤勉义务的,认定为结题。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不通过验收:

a. 未达到通过验收或者结题标准的;

b. 提供虚假验收材料、文件或者数据的;

c. 项目实施期间未开展实质性研发活动的;

d. 其他违反有关科技项目规定的情形。

⑧ 验收专家组在验收过程中认为项目未达到通过验收或结题标准的,应当指出需要整改的内容及要求,由市科技局下达整改通知。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自整改通知下达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整改,重新提交验收申请。逾期未重新提交验收申请的,视为不通过验收。

⑨ 超过项目实施期限仍未申请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可以继续提出验收申请,但在提出验收申请之前,市科技局不再受理项目负责人提交的市级科技项目申报材料,不推荐其申报省级以上科技项目,不授予市级科技奖补,不提名省级以上科技奖励。项目承担单位为企业的,按照对项目负责人的处理方式,对项目承担单位进行相应处理。

(3)软科学项目申报材料编制要求

① 绩效要求。项目执行期1年,项目执行半年时需提供项目研究进展。

1)注重研究的真实性和实用性。加强调研调查,坚持用新鲜的事实、数字、案例说话,总结好的经验做法,问题剖析要深入到位,对策建议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强;注重形成实质性研究成果和工作建议;项目材料应真实、无知识产权争议。

2)注重时效性。在研究过程中与吕梁市科学技术局保持持续的沟通交流,能够根据项目研究需求,接受吕梁市科学技术局委托开展相关调研和研究。项目在研期间,定期或不定期提交3000字左右的动态跟踪报告或调研报告,内容可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领域相关的国内外最新动态,热点事件的跟踪研究或某方面存在问题的调研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等。

3)研究成果要求。项目完成时,提交的验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建议专报》1份(不少于5万字)、高水平论文1篇、动态跟踪报告或调研报告若干份(按研究期内平均每季度1份计算需提交的总数)。项目实施期内,至少有1份动态跟踪报告或调研报告被吕梁市科学技术局采用。

② 审核要求。请项目申报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严格审核,项目申报人近两年内主持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类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基础研究项目和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等国家和省部级项目,与申报的软科学项目属于同类主题或研究内容存在较高相似性的,不予推荐。

项目申报单位和组织单位要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组织单位要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拨打助企热线

免费获取一对一政策申报建议服务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 【科小申报】认定成功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3万元
    奖励3万元关于我们详情 资质认定关于我们详情
    立即自评
  • 【忻州市】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
    关于我们详情
    立即自评
  • 【长治市】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
    省级20万元关于我们详情 市级10万元关于我们详情
    立即自评

客服电话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130 9907 7097 139 3512 8636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在线QQ

QQ咨询

需求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