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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改区】山西省产业链培育资金项目储备

支持对象

与省级重点产业链相关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法人单位。 

申报条件

申请重点产业链培育资金的企业。

所属产业链:特钢材料、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风电装备、氢能、铝镁精深加工、光伏、现代医药、第三代半导体、合成生物、新型储能、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碳基新材料、信息技术融合应用、铜基新材料、装配式建筑。


政策奖励

1.对认定为省级“链主”企业的,给予认定奖励100万元。认定当年,“链主”企业产业链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的,按相应档位给予奖励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后续年份,对“链主”企业产业链年度营业收入提升,按照相应档位进行奖励,同一档位只奖励一次,获得过高档位奖励的,不得再申报低档位奖励。

2.支持链上企业提质增效,持续强化产业协作配套能力。以2021年为基年,链上企业产业链年度营业收入首次提升到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按相应档位给予奖励25万元、50万元、100万元、250万元、500万元。同一档位只奖励一次,获得过高档位奖励的,不得再申报低档位奖励。

(二)加快产业链关键环节招引落地

3.支持以商招商。强化“政府+链主企业+产业园”招商引资作用,发挥“链主”企业优势,积极开展产业链招商。对“链主”企业引进上下游企业落地,所引进落地企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按照“链主”企业申报时所引进企业项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给予“链主”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引荐奖励。同一项目仅能有一个引荐法人单位享受奖励。

4.强化引进落地。对重点产业链上新引进落地的企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且在投资建设期限内全部建成投产的,按照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进行一次性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已落地的产业链企业,持续投资建设的其他重点产业链项目,可享受与新引进落地企业项目同等落地政策支持。

(三)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

5.强化“链主”企业协作配套。鼓励“链主”企业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同链上企业的关联协同。“链主”建立形成链上供应单位(或链上用户单位)清单。对“链主”企业每提高5个百分点的协作配套率,按照协作配套率增幅相应采购额(或销售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6.鼓励链上企业提高供给和消纳能力。推动链上企业围绕“链主”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或提升消纳能力。以2021年为基年,链上企业年度为“链主”企业供应配套金额(销售额)或消纳配套金额(采购额),首次提升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按相应档位给予链上企业奖励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

7.促进链上企业应用新技术新产品。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等政策,推动新技术新产品进入重点产业链供应体系。对链上企业采购应用链上其他企业生产的、在我省首台(套)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内装备的,且支付金额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按相应档位给予采购方50万元、150万元、250万元、500万元奖励;对链上企业采购应用链上其他企业生产的、在我省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内新材料的,且支付金额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按相应档位给予采购方25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

(四)强化产业链公共服务能力提升

8.支持开发区配套发展。开发区选择1-2个主导产业链进行重点培育。对区内主导产业链链上企业年度营业收入占开发区全部企业年度营业收入的比值达到20%、40%、60%以上,按相应档位给予开发区管委会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奖励,达到高档位的,对低档位奖励金额进行累加,同一档位仅奖励一次。开发区每培育1家省级“链主”企业,奖励开发区管委会50万元。

9.加强平台机构配套建设。鼓励发展促进机构围绕重点产业链,协助政府部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单位,组织开展技术推广、融资对接、招引培育高端人才、助力企业拓展市场等方面工作。

发展促进机构在省内积极推广重点产业链关键共性技术并已实现首次成功应用,且经技术承接应用企业所在地市级科技主管部门或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按照首次推广技术合同实际到账金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同一发展促进机构全年享受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同一项目仅能有一个法人单位享受奖励。

10.加大产业链示范引领。省重点产业链链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省级重点产业链竞赛实施办法,每年组织竞赛,以竞赛促提升。原则上由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参赛主体,由各市人民政府组织推荐,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片区)作为参赛主体可直接申报。按照一等、二等、三等的奖励等级,给予获奖单位100万元、70万元、50万的资金奖励。


申报程序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工信局建立本区域产业链资金项目储备库,推送产业链培育资金政策直达企业(单位),积极组织开展产业链资金项目申报。申报企业(单位)按照编制要求以及各奖励方向申报细则(请自行从电子邮箱sxsgxtxcl@163.com下载,密码xcL123456)编制申报书。按照企业(单位)承诺、市县核实的原则,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工信局依属地开展现场核查和资料审查等审核工作。

通过评审的项目将纳入产业链资金项目省级储备库。符合奖励条件的,将于2025年给予奖励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

《重点产业链培育资金申报书(2024年)》

申报时间

2024-09-11 至 2024-10-14

其他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市工信局、省工信厅各相关专班(处室)主动对申报企业(单位)提供政策咨询、申报指导等申报全过程服务,帮助企业(单位)完善申报资料,加快申报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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