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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临汾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科局(中心),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经济科技发展部,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0年临汾市科技计划项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统筹推进“111”创新工程,落实全省科学技术大会精神,落实市委“1343”工作思路,推进我市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建设,聚焦新能源、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材料、现代农业等领域,突出共性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和颠覆性技术研发,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成果转化,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2020年度科技计划为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软科学研究计划三大类。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须为临汾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等。省外或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等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2、同一单位只能通过一个项目组织部门进行申报,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多头申报。

    3、项目申报单位具有开展科研活动的基础,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人才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研发经费投入、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4、项目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优势互补,分工明确,责权利清晰。

    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开拓创新意识、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信誉,必须是申报单位或合作单位科研人员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含中级)。

    承担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验收的项目单位,本年度不予支持。

    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1-2年。

    6、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合作单位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7、申报项目须在“山西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交易或登记备案。

    三、申报基本材料

    1、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可行性报告。

    2、重点研发计划出具2019年1月1日之后的国内外科技查新报告。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和聘书等证明材料。

    4、申报项目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客观,各相关单位和项目组织部门负责人应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涉及经济效益证明和财务数据的应由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财务章。

    5、其它详细要求参见附件中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四、申报程序、时间和受理方式

    1、项目申报采取网络申报(临汾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www.linfen.gov.cn/kejiju/)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涉密项目按有关保密要求执行。

    网络申报成功后,申报单位将生成的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将申报材料和附件简装成册(除指南有其它规定以外)一式三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报送至项目申报组织单位,由组织单位签字盖章后集中报送各有关科室。如有其它具体要求,参见各计划申报指南。

    2、网络申报受理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8月4日18:00。

    3、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0年8月14日18:00。

    4、业务受理单位和联系电话:详见各计划申报指南。


    附件1:2020年度临汾市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领域)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2020年度临汾市重点研发计划(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3:2020年度临汾市重点研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领域)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4:2020年度临汾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5:2020年度临汾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临汾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 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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