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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产业发展类)第一批联合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根据《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晋科规〔2024〕3号)等规定,现就组织申报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产业发展类)联合资助项目(太重、建投、气象、地勘、地震、煤与煤层气共采全国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联合资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联合资助项目旨在围绕我省高质量发展需求,发挥政府资金导向作用,吸引集聚省内优势科研力量,聚焦企业、行业创新需求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促进企业、行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为新质生产力发展贡献力量。

项目资助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重点项目资助强度为5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强度为25万元/项,项目实施期均为2年,经费由省科技厅和联合资助方按协议约定联合拨付。

二、研究内容

具体项目需求研究内容详见附件。

(一)太重联合资助项目共14项,其中重点项目4项、一般项目10项,涉及学科代码:E01、E05、F03、F06。

(二)建投联合资助项目共5项,其中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3项,涉及学科代码:E08、E10、F05。

(三)气象联合资助项目共7项,均为一般项目,涉及学科代码:D05。

(四)地勘联合资助项目共4项,其中重点项目3项、一般项目1项,涉及学科代码:D02、D04。

(五)地震联合资助项目共7项,其中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6项,涉及学科代码:D01、D02、D04、F06。

(六)煤与煤层气共采全国重点实验室联合资助项目共16项,其中重点项目5项、一般项目11项,涉及学科代码:B08、B09、D02、E04。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1.项目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符合科研诚信要求。

2.项目申请人应为所申请项目的实际负责人(仅限1人),且须通过依托单位提出申报申请。项目申请人应为依托单位全职科研人员,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符合本通知所列相关要求。项目申请人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

3.依托单位应当在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是依法注册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以及其他具有基础研究能力的创新载体。依托单位还应具有开展科研活动的基础,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人才团队和技术平台等条件,以及相对稳定的研发经费投入、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4.依托单位只能通过一个组织单位进行申报,项目合作研究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项目组成员与项目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其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依托单位应承担项目主要工作,并与合作研究单位签订合作协议书,明确双方的研究内容分工、资金分配等,做到责权利清晰。合作协议书无须提交,留依托单位存档备查。

5.项目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项目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组织单位要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可会同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请单位、项目申请人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对申报材料内容严格把关。

6.项目申请人应提高科技安全意识,提升维护科技安全能力。项目申请书中不得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或有涉密内容。对涉及科技安全、科技保密的,依托单位和组织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审查监督职责,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7.项目申报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请人、参与人、依托单位和合作单位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虚报项目、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预防和杜绝套取、骗取资金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

8.依托单位与合作研究单位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严格执行《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调查处理规定》《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

(二)限项规定

1.项目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硕士(含)以上学位。

2.项目申请人申报项目应与本人所获得的职称、学位对应专业领域相近,跨专业申报的应提供申报项目所属专业及项目申请人近两年来开展相关研究的印证材料。

3.项目申请人牵头在研和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总数原则不超过2项;同一年度内限申报1项省科技计划项目(含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平台类、奖补类除外);项目申请人作为负责人,有在研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的,本次不得申报。

4.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新项目。

5.参与省科技厅组织的本次联合资助项目研究内容论证专家,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

6.有逾期未验收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7.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不得同时申报不同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8.依托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因不良信用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个人和单位,不得申报或参与本年度项目。

9.项目申请人作为负责人承担省基础研究计划各类项目,结题验收结论为“差”或“不通过”的,以及被终止(含强制终止)、撤销的,自该项目完结起两年内不得申报本批次项目。

10.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不得申报。

四、申报提示

(一)省科技厅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形式审查、评审等工作,过程信息严格保密,项目的形式审查结果、拟立项情况等相关信息以省科技厅网站发布为准。

(二)项目申请人应树立正确的科研学术观,确保方案合理、路线可行、填报规范,为开展高水平研究打下坚实基础。

(三)项目申请人网上填报时,须准确填写所在申请单位对应的组织单位。

(四)根据省基础研究计划开展“包干制”试点工作要求,我省12家试点单位在组织项目申报时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合资助项目产生的研究成果优先在联合资助方进行推广与应用。有关知识产权、申报科技奖励等事宜,由依托单位在签订任务书前与联合资助方签署协议约定。

(六)在项目支出预期绩效目标的产出指标中,鼓励支持开发设置科研助理岗位。

五、申报要求和受理时间

(一)申报方式

本批次采用“无纸化”申报,所有信息均在《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审核,网址:https://kjjh.kj15331.cn/stpmmp/

1.网上填报须在受理期内完成提交,并经组织单位(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网络申报相关事项请参考网络申报系统使用说明。系统将在受理截止时间关闭,系统关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补充申报材料。请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避免在截止日前高峰时段提交信息。

2.因涉及科研诚信、限项审查等工作,项目申请人及参与人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项目申请人在填写本人及参与人姓名时,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并务必准确填写证件号码。对误填、错填证件号码的情况,申报将不予受理。曾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项目申请人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相关栏目中说明,申请单位负有审核责任。

3.《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列表及承诺书》须先通过系统录入参与者信息,再从系统中下载,所有人员签字后,扫描生成PDF文档(不可用拍照照片生成PDF),再上传回系统;《项目承担单位、合作单位承诺书及推荐意见》须从系统中下载、盖章后,扫描生成PDF文档(不可用拍照照片生成PDF),再上传回系统。

4.所有内容提交后,系统将申报材料生成正式版PDF文件,即带“山西科技SXKJ”水印。此电子文书即为存档依据,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不再存档。

5.依托单位将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汇总表》加盖本单位公章,报组织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至申报汇总表接收单位。

(二)内容要求

1.各类信息要填写完整,项目申请书中单位名称要与公章名称一致。网络技术方面疑问请咨询网络申报技术支持单位;研究内容方面疑问请咨询相关单位。

2.因软件存在版本兼容性问题,建议对特殊的公式、符号等内容采取插入图片方式录入。

3.项目预算金额以“万元”为单位,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项目申请书起始时间统一填写2026年9月1日,完成时间2年。

(三)材料要求

以下所列内容须通过系统上传,是形式审查要件(附件上传不全、有误的将可能影响项目申请),包括:

1.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法人证书、银行开户证书;

2.项目申请人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无证书的提供证明材料)。上传国外学历学位的,请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书;

3.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博士后人员出具在站证明),时间落款在2026年1月1日之后;

4.项目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注明申报项目名称和本人签名);

5.证明项目申请人研究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如:承担或参与自然科学研究的项目合同书、任务书或结题批复件、已发表的论文等证明材料(代表性论著不超过3篇,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专利和学术奖励不超过10项);

6.若项目申请涉及生物安全、科技伦理等相关问题,还应上传单位科技伦理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

7.在职攻读研究生的申请人,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通过本人在职单位申报项目,并须上传导师签字同意申报的函;

8.项目申请人在项目执行期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还应当由依托单位出具允许其申请且能确保项目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四)受理时间

1.网上填报受理期:

2026年8月12日9∶30至9月12日17∶00

2.组织单位(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

2026年9月16日17∶00

3.项目申报汇总表受理期(采取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2026年9月17日至9月19日(工作日8∶30至17∶30)

六、咨询方式

1.组织管理:山西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3809069、3809070

2.研究内容咨询:

太重15333688795

建投 0351-4051327、4133976

气象15234253295

地勘13835148164

地震 0351-5610568、5610570

煤与煤层气共采全国重点实验室18035603765

3.网络申报技术支持:山西省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0351-8065503、7199808

4.申报汇总表接收:山西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与数据监测中心 0351-4043343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省行政办公区A座813房间


附件:

1.2026年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联合资助项目(太重)项目需求.docx

2.2026年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联合资助项目(建投)项目需求.docx

3.2026年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联合资助项目(气象)项目需求.docx

4.2026年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联合资助项目(地勘)项目需求.docx

5.2026年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联合资助项目(地震)项目需求.docx

6.2026年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联合资助项目(煤与煤层气共采全国重点实验室)项目需求.docx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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